2007年3月2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没“规矩”的招商引资自然盲目
欧木华

  实际投资要达到40个亿的“华夏第一祖龙”工程,是河南新郑市的招商引资项目之一。然而,新郑市委宣传部一负责人却称,“建龙”完全是个人行为,与政府无关。
  如此矛盾的辩解,凸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现状——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,但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哪些是不能为的、哪些是不该做的,却并没有相关法规来约束。项目成功了,我有引资之功劳,项目失败了,也没有法规规定政府需要承担责任。这样的法规缺位,实际上把政府推向了“左右逢源”的境地。